朱继东
北京前不久推出我国首部以“官德”为主题的《中国古今官德研究》丛书,使得官员道德进一步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如何根治这个顽症也引起了更多思考。
俗话说“小节不保,大节必失”。明代的王廷相说过一个故事:“一天我乘轿进城遇雨。一个穿了双新鞋的轿夫,一开头很小心地循着干净的地方落脚,生怕脏了鞋,可后来一不小心踩在泥水里,从此便不复顾惜,什么地方都踩下去。”他的意思是,绝大多数腐败官员,都如文中轿夫一样,刚开始走干净的路,但第一次出现小问题时没人提醒、教育,就可能有第二次、第三次……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在官员道德失范问题曝光后,不够重视,轻描淡写,甚至对相关官员简单批评了之。这种纵容的做法对官员、对国家和人民都不负责任。
其实,官员道德法制化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种普遍做法,如美国1978年就出台了《从政道德法》,对从总统到最低一级的公务员的行为在道德上都做了规定和限制,通过明确从政道德规范,可以让官员在道德实践中有“德”可依,民众在监督官员时也有“德”可依。德国前国防部长古滕贝格被指博士论文涉嫌抄袭而被迫辞职,是因为整个德国都不能容许一个有严重道德瑕疵的人担任那么重要的一个职务。这种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我国法律并未直接介入官员私生活领域,对官员的道德缺失问题几乎都是“民不举官不究”。这是导致对官员生活腐化堕落监督乏力,官员生活丑闻频出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要加快官员道德建设法制化步伐,尽快制定出适用于中国社会的相关法规,用法律形式将基本的政治伦理和从政道德进行规范和明确,使官德建设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除完善法制外,还要创造条件欢迎监督,力促为官者真正做到“权力慎独”。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官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监督。美国不仅设立了联邦道德规范办公室,而且各级政府相应成立了道德办公室或道德委员会以加强内部监督。另一方面,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英美等国都特别注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来发挥大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美国要求保存并公开每位官员的道德品行档案。
此外,建立官员道德评价和奖惩机制,把道德作为考核官员政绩的重要指标和任职、升降的必要条件,树立正确的为官思路。▲(作者是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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